上海上电电力运营有限公司生产物资合格供应商资格评审公告(脱硫石灰石/石灰石粉)
受上海上电电力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电运营”)委托,为上海上电电力运营有限公司生产物资(脱硫石灰石/石灰石粉)征集合格供应商。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评审选择一定数量的供应商进入《上海上电电力运营有限公司生产物资(脱硫石灰石/石灰石粉)合格供应商名录》,评审结果将作为所述范围采购资格评审结果使用。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报名并提交相应资料。
一、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二、申报原则
1.参加申报的供应商遵循自愿原则;
2.参加申报的供应商应当提交申报函(格式见附件一)、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二)、申报单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和业绩汇总表(格式见附件四);
3.请供应商仔细阅读评审文件,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本次评审不组织澄清,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即默认为没有,造成后果自负。
三、申报条件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有生产场所)或中间贸易商,具有运输保供及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不良记;
4.投标人资质评审产品性能优良,在同行业中业绩良好;
5.投标人具有较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审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8. 没有处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状态或被认定资格不合格处理期间。
(二)专用条件
1.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方为生产制造厂家或中间贸易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业绩要求:应提供3年以内至少1个国内电力行业对应产品的供货业绩,年供货量不小于任一需求单位的预估供货量(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的复印件)。
上海电力下属三级单位长期生产物资供应商优先考虑。
4. 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必须提供保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产品性能和质量保证文件或性能质量检验证书)。
5. 供应商应保证提供评审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旦查实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将直接取消评审资格,并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评审原则
1.组建生产物资合格供应商评价审查委员会,制订评价审查办法,并负责本次生产物资合格供应商评价审查的具体工作。
2. 评审以业绩、企业规模、生产能力等为主要指标,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管理状况、合同执行情况以及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评价排序。
3. 报名供应商5家及以下时按照合格制的原则进行评审;如参评供应商多于5家(不含)按照有限数量制进行评审。有限数量制评审时,由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独立打分,各参评供应商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取前5名,择优进入生产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录。(打分表设置为:企业规模20分,相关业绩30分,价格水平20分,财务状况10分,企业资信情况5分,安全事故记录10分,合同条款差异5分。)
4.评价审查的最终结果经过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建立生产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录,在有效期限内按照名录实施采购。
5. 供应商应保证提供评审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旦查实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将直接取消评审资格,并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发售评审文件事宜(不购买评审文件不得参加资格评审)
(一)发售时间
2019年9月6日-2019年9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评审文件价格
购买评审文件需支付评审文件工本费,评审文件价格详见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本次2个评审单元,每个评审单元评审文件费为500元。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