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服务外包单位入围招标公告
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服务外包单位入围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1)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
2)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服务外包单位入围
3)招标编号:HNZJ-ZFCG-CS00253。
4)招标范围: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需求,组织服务人员从事加油服务,外包服务商根据加油业务量及吨油费用标准收取费用,并向服务人员支付薪酬,按国家规定缴纳各项保险费用等。
5)加油服务内容:加油操作、现场服务、油卡非润商品的现场促销推荐,以及加油设备、服务现场、卫生间、宿舍、食堂的日常保洁保养、非油商品堆头管理,绿化带管理,加油站便利店商品管理及收银服务等。
6)服务期限:至签订合同之日起—2020年12月31日。
7)入围数量:6家(报名单位如果少于7家,项目流标重新招标。)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内需含“人力资源”或“人事”(人力资源)或“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等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关的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除外);
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2.1 提供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
2.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总部及专业分公司列入黑名单;
2.3、投标人在以往的企业运营中不得存在任何负面记录、安全事故、不良社会报道及法律纠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整)。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专用账户
4.4截止时间:2019年09月30日上午9:30时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4.6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4.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服务外包项目”。如果因为投标人未注明导致查询不到的保证金,按照废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 年 09 月 09 日至 2019 年 09 月 13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除外);
3、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核及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进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