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南州切吉乡300MW风电场风机塔筒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
合同名称: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切吉乡二标段300MW风电场风机塔筒及附属设备采购
合同编号:5291-GCJS-SB/C-[2019]第1号(总8号)
招标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切吉乡二标段300MW风电场风机塔筒及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境内,距共和县城直线距离约50km,海拔在2979m~3189m之间,属典型的高原大陆性气候,风电场附近有G109国道和X308县道,交通较为便利。
本风电场装机容量300MW,共计安装单机容量为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120台,塔筒分为四节,总高度为90米,总重量为166.10吨,塔筒基础采用锚栓组合件型式。
1.2 招标范围
1.2.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切吉乡二标段300MW风电场项目的风机塔筒(含法兰)制作及供货,包括以下项目(但不限于):
(1)风机塔筒及配套法兰的制作及运输;
(2)外梯、塔筒门、塔筒全部内附件的制作、装配、防腐;
(3)负责由风机厂家提供的照明灯具、防坠落装置、免爬器导轨等附件的安装;
(4)招标设备的制造、装配、工厂试验、检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和现场验收等;
(5)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6)负责投标设备与其它设备(风机、锚栓组合件等)之间连接部分的技术协调;
(7)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其他承包人进行设备安装,参与风力发电机组的试运行;
(8)参加其它厂商的设计联络会。
1.2.2 交货地点
海南州切吉乡二标段300MW风电场项目现场指定风机机位,车上交货。
1.2.3 交货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分批次到货。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组成,资金已落实。
1.4 合格的投标人
1.4.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合同项目设备相关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明;
(3)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地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投标项目的财务能力和资金实力、技术能力、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能力;
(4)投标人应具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和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单机容量2.0MW及以上风机配套的塔筒累计100套及以上的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0月16日
1.7.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