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的委托,就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外聘律师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招标项目名称: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外聘律师库项目
1.2招标编号:DCZBHT-2019-2260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本次招标内容:主要承担华安保险河南分公司及其所辖分支机构内的车险道路交通事故诉讼案件、非车险诉讼(仲裁)案件的代理及重大非诉法律事务处理、日常法律服务;
2.2服务期:2年;
2.3服务质量:符合法律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投标人应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3.4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司法部门或律师协会处罚;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没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否决投标的情形;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承诺合作期内不新发生在招标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案件中担任相对方的代理人以及其他影响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3.6投标人能够至少提供一名律所主任或合伙人全权负责投标活动及中标后的合作事宜。律所主任或合伙人应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至少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投标人能够组建包括竞标律所主任或合伙人在内的不少于3人的优秀律师团队,以保证法律服务的时间和质量,律师团队成员应至少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曾经单独代理或配合竞标律所主任或合伙人代理重大、典型诉讼案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竞标律师应具有保险纠纷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业务领域方面的专长。提供代理案件或从业经历简述予以证明。提供案例应为竞标律师事务所推荐律师代理的案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1月5日至 2019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领取。
请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与身份证和上述3.1~3.9项要求的全部资料的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5日9时30分整;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