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共同委托,就汽车消费贷款委外催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 NKMZB19165
2.项目名称:汽车消费贷款委外催收
3.项目基本情况:
3.1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1)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坐落于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于2012年8月开业,首期注册资本5亿元,为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为打造中国汽车名城,实现产业优势和金融牌照资源的强强联合,2016年8月,在重庆市政府和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的共同推动下,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携手下属成员单位对公司进行增资重组,注册资本增至25亿元并由“重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更名为现名。2017年12月,为做强产业金融,提升核心能力,提高经营效益,公司再次增加注册资本30亿元,注册资本增至47.7亿元,跃居行业前三。
2)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汽车金融个人贷款业务中,预计2019年末存量规模超过83万户,2019年末将达到约90万户,存量贷款余额超过300亿。
3.2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及其所属成员单位共同出资组建、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于2005年10月正式成立,注册资本5.2亿元人民币,2008年9月底公司实现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15亿元;2014年12月底公司再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20.88亿元; 2019年6月公司再次增资扩股, 注册资本增至30.33亿元。
2)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汽车金融个人贷款业务中,预计2019年末存量规模约5,000户,存量贷款余额约2亿。
3.3 针对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及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汽车金融个人贷款业务,现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进行催收作业,提供专业的汽车消费贷款非诉讼催收服务。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不影响我公司品牌形象的前提下,追求不良资产回收最大化。
★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近半年内最近一次纳税证明;
4.2 投标人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或美元100万元)及以上;
4.3具备200人及以上的专业化催收人员;
4.4 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不能代替银行资信证明)、近2年的财务状况(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者至少提供一项;
4.5企业从事逾期贷款催收业务2年(含2年)以上,按照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时间判断成立年限;
4.6 投标方在近三年的投标项目中,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须附声明或承诺)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合格投标人。
5.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售价2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1月11日起至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开标时间:2019年12月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