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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青海共和45万千瓦、乌兰10万千瓦风电配套储能项目二期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2019-11-13IP属地 火星0
青海共和45万千瓦、乌兰10万千瓦风电配套储能项目二期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分A、B包,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及发包人如下表
A包 B包
项目名称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45万千瓦风电配套储能项目二期土建工程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10万千瓦风电配套储能项目二期土建工程
合同编号 5191-HNXNY-JZ-[2019]第02号(总038号) 5181-ZX-JZ-[2019]第02号(总082号)
发包人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风力发电分公司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新能源分公司
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45万千瓦风电配套储能项目二期土建工程(A包)、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10万千瓦风电配套储能项目二期土建工程(B包)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工程概况
1.1.1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45万千瓦风电配套储能项目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450MW风电场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东北约15km处,场址中心距共和县城约75km。风电场地理坐标为东经E99°34′0.86″~99°52′12.1″,北纬N36°22′44″~36°32′16.6″,场区面积约180km2,海拔在3000~3190m之间。场址区地处山前倾斜平原,地貌以高原草甸为主。场址区沿线有207省道、共玉高速、214国道通过,有县道、水泥路和土路可利用,汽车运输相对较便利。
风电场本期装机规模为450MW,安装225台2000kW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风机”),该风电场和周围其它风电场配套建设一座切吉东330kV升压站,升压站规划容量1500MW,最终接入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750kV汇集站330kV侧。
风电场风机出口电压均为0.69kV,每台风机配套一台2150kVA箱式变电站(以下简称“箱变”),风机与箱变的接线方式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根据风机布置情况,将风机进行分组,每组对应一回35kV集电线路,共18回,每组连接11台~14台风机。集电线路采用汇流干线方式,箱变高压侧经35kV架空线路将电能输送至330kV升压变电站,实现与电网的连接。
风电场配套储能系统,采用分布式就地安装-集中式控制方式,共11套储能单元,配置总容量为11MW/28MWh。风电场共11回集电线路,在其中1回集电线路的6台风机现地均配置储能单元,其余10回集电线路仅在距升压站最近的1台风机现地配置储能单元。
每套储能单元包括储能变流器、隔离变压器(若有)、电池系统和附属设备,电池采用液流、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单元采用集装箱安装方式。
1.1.2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10万千瓦风电配套储能项目
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100MW风电场项目位于青海省乌兰县茶卡地区,场址西侧为茶卡盐湖。风电场地理坐标为东经E99°13′32″~99°16′26″,北纬N36°37′54″~36°42′59″,场区面积约26km2,海拔在3070~3150m之间。场址区地处山前倾斜平原,地貌以高原草甸为主。场址区沿线有308省道、京藏高速、109国道通过,交通较为便利。
风电场本期装机规模为100MW,安装40台2500kW风力发电机组,该风电场配套建设一座乌兰330kV升压站,升压站规划容量1500MW,近期按600MVA布置,本期以1回330kV线路接入切吉东330kV升压站。
风电场风机出口电压均为0.69kV,每台风机配套一台2750kVA箱式变电站,风机与箱变的接线方式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根据风机布置情况,将风机进行分组,每组对应一回35kV集电线路,共4回,每组连接10台风机。集电线路采用汇流干线方式,箱变高压侧经35kV架空线路将电能输送至330kV升压变电站,实现与电网的连接。
风电场配套储能系统,采用分布式就地安装-集中式控制方式,共1套储能单元,配置总容量为1MW/5MWh。风电场共1回集电线路,在每回集电线路距升压站最近的1台风机现地配置储能单元。
每套储能单元包括储能变流器、隔离变压器(若有)、电池系统和附属设备,电池采用液流电池。储能单元采用集装箱安装方式。
1.2招标范围
1.2.1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45万千瓦风电配套储能项目二期土建工程
(A包)主要工程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1)场平工程:场地平整;
(2)PCS及储能集装箱基础:34座;
(3)接地工程:设备基础接地;
(4)完成与本包相关的其他临建工程。
1.2.1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10万千瓦风电配套储能项目二期土建工程
(B包)主要工程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1)场平工程:场地平整;
(2)PCS及储能集装箱基础:4座;
(3)接地工程:设备基础接地;
(4)完成与本包相关的其他临建工程。
1.2.3 施工工期:201920年114月15日开工至201920年125月2530日完工。本项目包含低温季节及冬季施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投标人必须对A、B两个标包同时进行投标,根据评标结果,最终将A、B包授予一家中标人。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国家电投集团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施工资质之一的施工企业: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内在国内地区承担过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至少一项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1.7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 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2日
1.8.2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11月18日                17:30时截止
1.8.3发售时间: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19日  8:30~11:30,14:30~17:30
1.8.4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