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网络贷款引入外部专业催收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采购
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网络贷款引入外部专业催收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网络贷款引入外部专业催收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采购项目
2. 资金来源:自筹
3. 项目编号:TC1909CP0
4. 招标内容:中国光大银行网络贷款引入外部专业催收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采购外部专业催收服务。
5. 合作期限:本次项目是单价合同,合作期限为三年,合同每年签署一次。
6. 中标人数量:5家。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
(3)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
(4) 投标人须具备至少1个全国性商业银行、互联网银行的信用卡或网络贷款催收服务项目案例;
(5) 投标人应具有合法催收经营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金融服务外包业务、金融机构信贷催收服务、银行卡催告通知服务、银行账户缴还款进行提醒服务、应收账款管理外包服务、合同违约提醒通知服务、接受银行委托提供信用卡缴款提醒通知专业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中的至少1项的内容。
(6) 投标人提供办事处、分公司、作业中心,及人员规模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7) 投标人提供2018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加盖公章)。
(8) 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涉及投标人的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的所有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开标当天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9) 投标人提供催收工作实施方案(包括:运营策略、场地安全、信息安全、质检、应急处置、舆情与危机公关、人员投入、招聘、培训等方面);催收系统说明材料(包括:催收系统介绍、智能催收方案介绍等方面)(加盖公章)。
(10)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中国光大银行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中国光大银行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1)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12)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
(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开标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达到15家及以上时方可开标。
9. 招标文件发售: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l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l 投标人公司简介(详细说明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企业的业务范围、机构设置、人员结构、服务经验。)
l 投标人须具备至少1个全国性商业银行、互联网银行的信用卡或网络贷款催收服务项目案例的合同或框架协议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投标案例的合同主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单位的批复/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 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0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