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康市分行法律顾问及诉讼代理律师事务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康市分行法律顾问及诉讼代理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经我行内部审批流程审批现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安康市辖内
2.2招标内容:入围八家律师事务。为我行辖内所有机构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和各支行诉讼代理。
2.3标段划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3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需求内容。
3.4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3.5投标人须附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全部信息截图及查询网址等。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愿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10月28日至 2019年 11 月1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过期将不予受理。
5.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3)企业资质复印件;(4)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的投标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相关信用信息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请提供上述(1)-(4)项相关材料及证书证件的原件及整理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1套(胶装装订),原件现场查验后退回,复印件由招标方留存。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